无锡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6月19日-7月9日
关于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 25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0日、21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设置仍为《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目试题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还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科,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科,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科,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工作【报名入口已开通】
(一)报名办法
我市的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和现场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19日- 7月9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2年7月11—12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二)现场确认时,新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单位评聘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三)老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2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8月20-23日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8月23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四)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7月16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是否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2年10月11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他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具体订购事宜可与(025)83232730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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