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济人考函[2012]31号
关于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67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及考试用书征订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3月30日上午9∶00-11∶00举行。
二、考试等级、语种、类别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类别,其他语种不分设专业。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按照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凡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报考理工、卫生类相应级别。为不影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应依据原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1〕97号),严格按照等级适用范围,在任现职期间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不得越级报考。考生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按照等级划分和规定的适用范围(见下表),选择相应语种、级别和类别应试,如有疑问应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和国际商务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包括正高和副高级)。 2.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在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他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2.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应试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不得携带电子词典以及专门为职称外语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考生须认真阅读试卷封二“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正确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等项目。试卷代码、准考证号未填涂或填涂有误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四、报名工作
(一)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主管部门确认、现场指静脉信息采集、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济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网上填报“主管部门”(即审核确认点)时,请考生认真核对并准确选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方便考试结束后领取考试成绩(如选择错误将无法领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
2.主管部门确认。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打印《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附件1),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汇总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实行人事代理的,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审核盖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备查,一份审核确认时交由主管部门确认报考信息,另一份采集指静脉信息时由考生交信息采集点核查信息,请务必妥善保管。
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013年1月4日前,各主管部门(单位)将考生报考信息汇总表(由系统导出),加盖部门公章后上报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一并汇总上交考生《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
主管部门同意考生报考后,务必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指静脉信息采集。
3.现场指静脉信息采集。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生诚信应考,按照上级考试机构统一部署,今年将在资格审查时将采用指静脉识别技术进行个人指静脉信息采集。
现场指静脉信息采集的地点分别是:部分市直单位、市属各大型企业报考人员到规定的所属市直各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附件2),其他市直部门(单位)考生请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信息采集;非公有制企业、各县(市)区报考人员须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附件3)。
报考人员本人(不可委托他人)持下列材料到现场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原件;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
信息采集时间:2013年1月6日至1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现场指静脉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各指静脉信息采集点于2013年1月15日之前汇总上交考生《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至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考人员信息采集成功后,各指静脉信息采集点务必通知考生及时进行网上交费。
4. 网上交费。信息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交费。逾期不办理网上交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交费时间:2013年1月7日至2013年1月13日。
5. 信息核对。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济南人事考试网()核对报考信息,如发现有误,请及时携带身份证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106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按正确信息进行处理,责任自负。
核对修改信息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1月16日
6.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于 2013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1∶00登陆济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准确、真实。考试时严守考场纪律,熟知“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报错级别、类别、语种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及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规定,考务费每人54元。
六、考试用书征订工作
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2013年版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在2012年版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类别,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英语考试用书随书赠送全新改版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辅导光盘(CD-ROM)》,附有相应专业等级考试模拟试卷和试题解析。
(二)为确保考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我们提供下列购书方式:
1.现场集中订书。请报考人员现场指静脉信息采集同时办理考试用书的预订手续,2013年1月4日前,各主管部门(单位)将《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用书订单》汇总表(附件4)送至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并加盖部门公章。
2.网上购书。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4,010-64962347。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今年将继续对应试人员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并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社部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原省人事厅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对于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附件1: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doc
附件2: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市直各主管部门(单位)现场指静脉信息采集地点.doc
附件3: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县(市)区现场指静脉信息采集地点.doc
附件4: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订单.doc
网上报名入口>>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