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应具备的条件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应具备的条件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于4月1日起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报名条件等相关问题成为考生朋友关注的热点,为此,中华会计网校特整理了考生比较关心的报考相关类问题及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问题:请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是否能报名参加考试?
回答: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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