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 >

宁夏高级会计师考试申报评审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176号)内容中明确提示,根据2010年参加考试的实际情况,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参照全国考试成绩标准,确定参加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区内成绩合格标准,并由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取得该合格证在自治区范围1年内(2011年)参加评审有效。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发【2006】6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在2011年(含)后申请方可参加评审。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0 21:16:00【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