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比赛有关事项有通知
关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比赛有关事项有通知
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文件
财大赛办[200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用友杯”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复赛、决赛定于2007年12月在北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21日全天 各代表队报到(不安排接站)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2日8:30-12:00 复赛笔试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3日14:30-16:30 复赛口试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4日 白天 进入决赛的代表队彩排
地点:中央电视台演播厅
24日19:30-21:30 决赛
地点:中央电视台演播厅
25日 各代表队离京
二、参加人员及费用
1、各代表队的人数最多不超过6人。
2、因决赛场地限制,复赛结束后,各代表队限2人(自愿)到中央电视台演播厅观看决赛。
3、比赛期间,各代表队的住宿费、餐费、场租费由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支付。
三、奖项设置
1、团体奖。设团体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优胜奖七名。
2、笔试个人奖。设笔试个人奖30名。奖励对象为在第二赛程复赛笔试中个人成绩排在前30名的参赛选手。
3、特别组织奖和组织奖。设特别组织奖15名,组织奖若干名。特别组织奖的奖励对象为第二赛程中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赛区。组织奖在其余赛区中按以下条件评选:
(1)认真完成全国大赛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2)按时参加大赛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协助大赛办公室做好联络和组织工作;
(3)代表队讲究文明礼貌,精神风貌好;
(4)复赛口试、笔试成绩较好;
(5)严格遵守各项竞赛规则和大赛纪律;
(6)队员服从裁判裁决。
四、其他
请各代表队于12月10日前,将代表队名单及是否住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情况(见附表,指定1名联系人)报全国会计大赛会务组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全国会计大赛会务组:
联系 人: 覃东 黄?S
联系电话: 010-68552531 010-68552933
传 真:010-68552934
电子信箱:kjds@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联系 人:赵剑波
联系电话:010-64505154
传 真:010-64566004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表:
各代表队名单及住宿情况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手机 是否住宿
注:
1、请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中国会计学会网站()下载上表,填写后发送至全国大赛办公室邮箱(Email:kjds@),或传真至全国会计大赛会务组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请在指定联系人姓名后面加“*”号。
3、请自行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报到,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行车路线:沿首都机场高速路行驶,由杨林大道出口出高速即到;或沿京顺路行驶至天竺开发区路口往东走府前街后按路标行驶即到;或首都机场出发,由小天竺出口西行,按路标指示行驶即到。
(2007.11.27)
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文件
财大赛办[200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用友杯”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复赛、决赛定于2007年12月在北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21日全天 各代表队报到(不安排接站)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2日8:30-12:00 复赛笔试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3日14:30-16:30 复赛口试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4日 白天 进入决赛的代表队彩排
地点:中央电视台演播厅
24日19:30-21:30 决赛
地点:中央电视台演播厅
25日 各代表队离京
二、参加人员及费用
1、各代表队的人数最多不超过6人。
2、因决赛场地限制,复赛结束后,各代表队限2人(自愿)到中央电视台演播厅观看决赛。
3、比赛期间,各代表队的住宿费、餐费、场租费由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支付。
三、奖项设置
1、团体奖。设团体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优胜奖七名。
2、笔试个人奖。设笔试个人奖30名。奖励对象为在第二赛程复赛笔试中个人成绩排在前30名的参赛选手。
3、特别组织奖和组织奖。设特别组织奖15名,组织奖若干名。特别组织奖的奖励对象为第二赛程中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赛区。组织奖在其余赛区中按以下条件评选:
(1)认真完成全国大赛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2)按时参加大赛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协助大赛办公室做好联络和组织工作;
(3)代表队讲究文明礼貌,精神风貌好;
(4)复赛口试、笔试成绩较好;
(5)严格遵守各项竞赛规则和大赛纪律;
(6)队员服从裁判裁决。
四、其他
请各代表队于12月10日前,将代表队名单及是否住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情况(见附表,指定1名联系人)报全国会计大赛会务组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全国会计大赛会务组:
联系 人: 覃东 黄?S
联系电话: 010-68552531 010-68552933
传 真:010-68552934
电子信箱:kjds@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联系 人:赵剑波
联系电话:010-64505154
传 真:010-64566004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表:
各代表队名单及住宿情况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手机 是否住宿
注:
1、请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中国会计学会网站()下载上表,填写后发送至全国大赛办公室邮箱(Email:kjds@),或传真至全国会计大赛会务组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请在指定联系人姓名后面加“*”号。
3、请自行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报到,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行车路线:沿首都机场高速路行驶,由杨林大道出口出高速即到;或沿京顺路行驶至天竺开发区路口往东走府前街后按路标行驶即到;或首都机场出发,由小天竺出口西行,按路标指示行驶即到。
(2007.11.27)
(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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